读书是件苦差事,否则怎么会有“头悬梁,锥刺股”的典故呢?
我酷爱读书,是为那淡淡的墨香所诱惑,更为书中那虚拟的故事情节所感动。
小时候,由于家贫无钱买书,每天所渴望的就是在父亲的公文包里搜到自己所心仪的书。父亲也是一个极爱读书的人,从单位借来的一本本书便充实着我整个少年生活。《家》、《春》、《秋》、《红楼梦》、《西游记》等就是在那个时期看完的。也曾经为了梅表姐、林黛玉的不幸掬一捧同情的泪水,甚至从此造就了多愁善感的性格。
记得我有生以来买的第一本书是小人书,确切的说是小画书,是我用积攒了很久的零花钱买来的,有手掌大小,讲述的是一名少先队员和他的地主爷爷做斗争的故事。后来此书被同学借走,就音讯全无了。从此我得了借书恐惧症,以后若是再有人向我借书,我就要上上下下把对方打量好几遍,看看他(她)是不是有想把我的书窃为己有的念头,战战兢兢的把书放到人家手中时还不忘多叮咛几句:“要快点还啊”搞的对方满脸的猜疑和不快。
后来上中学了,终于有了自己的借书证,下了课就迫不及待的飞一般的跑到图书室,一个小小的窗口,只看见一位老夫人沧桑的脸。借书证递交进去以后,从窗口扔出一本破旧的图书,且是我不喜欢读的书,央求老夫人给调换一本,老夫人手上飞舞着毛衣针,看都不看我一眼:“下星期来!”
终于熬过了漫长的一周,再去换书时,得到的却是一阵怒斥:“书都被你看坏了,借书证没收!”
我辩解着,央求着,一切都无济于事,老夫人安然的织着手中的毛衣,不再理会我。屈辱的泪水夺眶而出。
从此不敢再借书,为了买一本喜爱的书,节衣缩食,直到为了“书”憔悴,衣带渐宽始不悔。
如今,已工作多年的我,也不忘在周末去书店淘书,眼睛在一排排书架上逡巡,忽然发现有自己喜欢的书,便如获至宝的捧回家,气的老公笑骂我“另类”,不爱脂香爱墨香!
最惬意的时候就是晚上,沏一杯香茗,漫拧一束柔和的灯光,斜依在床头,随手抓来一本书,信手的翻着,或跳跃,或细品,在茶香的氤氲中,我的思绪,随着书中的内容在历史的长河中穿梭,在淡淡的墨香中升腾。
热爱读书吧,它会带给你力量。读一部好的书,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。
颜真卿说过:“黑发不知勤学早,白首方悔读书迟。”
把读书当做一个好的习惯并持之以恒,定会受益匪浅。
我想,淡淡墨香定会陪伴我终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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